桃園市105年度青年創業貸款創業輔導課程費用補貼計畫
日期: 2016-03-15 14:52:50
新聞主題: 資訊宣達





為協助青年取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申請資格條件,需為受過政府機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特訂定此補貼計畫,辦理時間從即日起至12/31止,相關訊息請逕洽:http://youth.tycg.gov.tw/home.jsp?id=318&parentpath=0,311





本文章來自於 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https://www.careernet.org.tw

這份報導的網址是:
https://www.careernet.org.tw/modules.php?name=News&file=article&sid=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