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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創誌
《微型創業寶典》系列_批發零售業EP2  ....2019-11-07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給予批發及零售業的定義:「從事有形商品之批發、零售、經紀及代理之行業;銷售商品所附帶不改變商品本質之簡單處理,如包裝、清洗、分級、摻混、運送、安裝、修理等亦歸入本類」。針對批發及零售業,更進一步給予個別定義為:

批發業(Wholesale Industry)
從事有形商品批發、仲介批發買賣或代理批發拍賣之行業,其銷售對象為機構或產業(如中盤批發商、零售商、工廠、公司行號、進出口商等)。

零售業(Retail Industry)

從事透過商店、攤販及其他非店面如網際網路等向家庭或民眾銷售全新及中古有形商品之行業。

二、零售業行業特性介紹

零售業指的就是提供商品或是服務給消費者最末端的通路業者,就稱之為零售業。最末端的通路包括實體的通路以及網路虛擬的通路,用現在的用語來講零售業做的就是B2C(企業對消費者)的生意。對開店的零售業者而言,思維邏輯就必須要以顧客導向(CustomerOrientation) 為主,也就是顧客喜歡什麼商品,店家就賣什麼商品;顧客喜歡什麼服務,店家就提供什麼服務;顧客不喜歡的商品,店家就必須加以淘汰。所以,對店家而言,商品跟哪一家供貨批發商購買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商品,必須是暢銷的商品且毛利要高。換句話說,誰的商品暢銷,誰的商品毛利高,就跟哪個供應批發商購買。

在臺灣目前零售業的業種及店數不斷增加,營業額也逐年提升,而且店面模式還不斷推陳出新,目前商品零售業主要可約略分為下列八大類:

(一)便利商店:提供消費者便利性及24 小時服務的小型賣場。
(二) 超級市場:針對社區型飲食及日用品需求的中型賣場,在都會區店面多數開在地下一樓。
(三)量販店:商品大量陳列、價格低廉的自助式大型賣場。
(四) 百貨公司:綜合民生消費的零售業,依部門劃分,提供多類顧客服務。
(五)購物中心:結合餐飲、休閒、購物等各式需求的多功能大型賣場。
(六) 專賣店:銷售某些特定商品或獨特品牌,包括服飾店、眼鏡店、鞋子店等。
(七) 無店鋪販賣:像是電視購物、網路購物、手機APP、型錄購物、電話行銷、自動販賣機、攤販等。
(八) 無人商店:有門市店面但無人服務,像是夾娃娃機、自助洗衣店,還有智慧化的無人商店。

零售業依商品內容可區分為以下二種型態,
(一)服務零售業,如:美容美髮業、腳底按摩店、休閒娛樂業等。
(二)商品零售業,如:超商、超級市場、百貨公司等。

以百貨公司為例,特徵為(一)商品線眾多(二)以商品為主要選購品(三)提供專櫃人員面對面的銷售,百貨公司商品的特性為高品質與高價格,一般由專櫃廠商和百貨公司自營商共同組成,而且區分商品性質以部門方式零售,這些是異於其他綜合零售業態的主要特色。量販店經營特色為賣場面積大、商品種類齊全、價格導向、商品價格便宜,大包裝與零單商品共同販售,且備有充足之停車位。

零售業在商品銷售特性上,一種是商品品牌力強,門市人員銷售力弱;一種是商品品牌力弱,門市人員銷售力強。通常便利商店、超級市場,商品的銷售型態都是屬於商品品牌力強,門市人員銷售力弱。因為顧客到了便利商店或超級市場,店員不會主動幫顧客介紹商品,都是顧客自己在商品陳列架上挑選商品,不會有店員主動介紹,這時候顧客所選擇的商品,往往是有聽過的品牌,有聽過的品牌就必須要打廣告,通常是大企業才有錢花得起廣告費用,也就是商品的品牌力要強,才能在便利商店或超級市場銷售成功。

反過來講,如果是小企業的商品,在便利商店或超級市場銷售,由於沒有經費打大量廣告,商品品牌知名度就不高,顧客通常沒有聽過這個品牌,這樣的商品銷售狀況就不會太好。相對來說,iPhone 手機就屬於商品品牌力強的商品,因為是非常知名、當紅的品牌,很多年輕人在購買手機時,都指名要購買iPhone 手機。換句話說,商品知名度很高,店員不用做太多銷售的動作,商品一樣可以賣得好。

如果是第二種特性,商品品牌力弱,門市人員銷售力必須要強。這就像很多直銷、傳銷的商品,有些商品也沒什麼知名度,但是一樣也能賣得出去,例如有些傳銷商品,一張床售價動輒10 多萬元,一樣能夠賣出,因為傳銷人員銷售力很強,透過三寸不爛之舌的介紹,商品一樣賣得出去。

同樣地,很多美容業的美容師,在幫顧客做技術服務的時候,往往必須附帶做美容保養品的銷售,這時候美容師所銷售的美容保養品,往往是知名度較低的廠牌,因為知名的廠牌銷售利潤相對比較低,知名度低的廠牌銷售利潤會比較高,而且美容師在幫顧客做技術服務的時候,有很長的時間可以跟顧客聊天,利用這一段時間來介紹美容商品的優點好處,透過美容師的說明介紹,銷售力度強,就算是知名度低廠牌的商品,還是可以銷售成功。

小本生意的微型創業者,自己本身的商品,因為沒錢打廣告,商品品牌力不夠強,商品進到了便利商店或者超級市場裡面銷售,業績狀況往往不盡理想。

進入大型的連鎖超商、超市、量販店銷售的商品,往往必須有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商品銷路才會好。因為,在店內現場不會有店員來解說介紹商品,顧客在選購商品時,商品的知名度占了很重要的因素,多數顧客會選擇知名廠牌的商品,缺乏知名度的商品在缺少店員解說介紹的情況下,銷路通常不會好。所以,大型的連鎖超商、超市、量販店在選擇商品時,往往都是找有品牌知名度的商品,若缺乏品牌知名度的商品,通常都難以上架。

在實體通路上,如果只是單一商品,或是商品只有少數幾樣,通常不建議業者開店,而是採經銷通路。因為商品種類太少,並不足以養活一家店,最好還是藉由別人的通路,把自己的商品放在一般的連鎖超商、超市、量販店或其它通路裡販售。

如果要自己開店賣自己的商品,商品的種類就要多,商品要樣多量少,才能滿足消費者一次購足的欲望。商品種類不夠多,就不太適合自己開店。店面行銷的概念與商品的行銷概念,往往是不一樣的。以商品的行銷概念來講,往往需要強調商品的特色或是獨特性,必須先要掌握商品的目標客戶,究竟是那一些消費階層,也就是強調分眾市場的概念。


平價商品適合在夜市或人潮多的市集商圈銷售,由於夜市或市集商圈逛街人潮多,而且消費者去逛夜市,多數是想吃東西或購物,本就有消費的目的,所以人潮就是錢潮,但夜市的商品必須是平價的,高價商品較不適宜。

由於百貨公司所銷售的商品屬高價位高品質,且很多商品為奢侈品,非民生必需品,若商品價格較高,種類多且款式齊全,可以選擇進駐百貨公司設立專櫃。但若商品種類少,則不適合設立專櫃,但可作為百貨公司專櫃廠商的供應商,供應特色商品,或在百貨公司設立短期的臨時櫃。
當然,如前所述的各項適合通路的分析,尚必須依商品的定價及產量,決定適合的銷售通路是大型、中型或小型通路等。通常超商、超市及量販店以銷售平價商品為主,百貨公司的商品則以高品質及高價位為主,特色商品須依自己商品的定價及品質,來決定適合在何種通路銷售。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微型創業寶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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